环境责任保险制度(环境责任险公司哪个部门承担)

近日,《深圳市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发布,强制要求相关环境高环境风险企业参投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下称“环强险”)。作为交强险外的再一个强制险品种,在强制投保范围的高环境风险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投保,对应保未保企业依照《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相关规定,对于拒不投保或续保的,处保险费三倍罚款。

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国三十多个省市都开展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缺乏立法支持,没有普遍强制性,保险产品不能完全匹配企业风险与保障需求,赔付率不高,导致企业投保不积极,环境污染责任险试点工作整体上进展缓慢,保险规模偏小,环境管理和风险防控的作用也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

“为落实综合改革决策部署,深圳充分利用经济特区立法权,以充分发挥保险在环境保护领域的社会管理功能为核心目标,全面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综合改革。”深圳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处张晓波告诉记者。

据悉,全面创新设计的深圳市统一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产品与全国其他地区相比,增加了应急责任补充费用风险保障,为实际应急场景中可能发生操作不当或应对错误导致的二次污染事故提供风险保障,将一般突发环境事故造成的损害纳入保障范围,风险保障更全面;改变了传统环责险“一刀切”的定价模式,将浮动费率与企业自身污染情况挂钩,调整后平均费率较过往产品下降超过三成。

同时,环境污染事故社会影响面广,只有加强事前、事中风险防控,推动企业环境治理能力提升,才能防范于未然,因此,环强险特别强调对投保企业的日常风险防控服务。

记者了解到,环强险制度明确要求保险公司提取不低于保费金额的25%用于风险防控服务,列支为“风控服务费”。企业投保后,可享受保险公司提供的相关的监测设备在线预警、环保管家咨询、环保培训等保险服务,推动企业提升自身环境治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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