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水污染事件(水污染的代表事件)

邯郸水污染事件(水污染的代表事件)-1

从该文件获悉,群众反映邯郸市大名县有两地的水污染等问题,现已办结,详细内容如下:

1、在《第九批群众信访举报重点关注案件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中: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为长期以来,邯郸市大名县天雄路与引河交叉口南、北两侧存在黑臭水体,周边垃圾遍地,恶臭难闻。行政区域为邯郸市大名县。污染类型为水。

调查核实情况为(1)关于“大名县天雄路与引河交叉口南北两侧存在黑臭水体”问题不属实。经对天雄路与引河交叉口南北两侧河道进行徒步排查,河道内水质较为清澈,无异味,未发现河水存在黑臭问题。4月1日,在天雄路与引河交叉口南北两侧河道内5个点位取样检测,水质检测结果显示合格,不属于黑臭水体。(2)关于“周边垃圾遍地,恶臭难闻”问题部分属实。现场检查,发现大名县天雄路引河桥两侧存在少量生活垃圾。此外,天雄路与引河交叉口周边有三个小区、一个大型超市和部分临街门市,人流量较大,存在群众乱丢垃圾现象。

是否属实为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为针对“周边垃圾遍地,恶臭难闻”问题。大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天雄路引河桥两侧少量生活垃圾进行了清理,在该区域增设8个垃圾桶,由第三方环卫服务公司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对该区域产生的垃圾日产日清。

是否办结为已办结。

邯郸水污染事件(水污染的代表事件)-2

2、在《第十批群众信访举报重点关注案件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中: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为大名县黄金堤镇王乍村(魏大馆排区大名县段)河道内有大量污水、垃圾,恶臭扰民。行政区域为邯郸市大名县。污染类型为水。

调查核实情况为2022年4月2日,大名县农业农村局工作人员任某某、高某某和市生态环境局大名县分局工作人员李某、朱某某进行了现场检查,情况如下:

关于“王乍村河道内有大量污水、恶臭扰民”问题不属实。经对魏大馆排渠王乍村段和赵庄村桥徒步排查(2.7公里),未发现河道存在污水和恶臭问题,河道内水质较为清澈。2022年4月2日,经河北泰孜特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魏大馆排渠赵庄至王乍村水质检测,各项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

(2)关于“河道内有大量垃圾”问题部分属实。现场检查时,发现王乍村桥两侧渠道岸坡存在少量秸秆和生活垃圾,渠道水面整体清洁无漂浮垃圾。经了解,受2021年洪水、降雨影响,渠道两侧玉米秸秆还田量较少,部分群众将玉米秸秆临时堆放至临河的地边,近期疏于管理,导致秸秆散落至渠道岸坡。是否属实为部分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为针对“河道内有大量垃圾”问题。4月2日,大名县农业农村局对存量秸秆和垃圾进行了彻底清理。同时,大名县河长办要求乡村级河长加密对该区域的巡查频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黄金堤镇设立警示标识,宣传引导群众养成爱护河渠环境的良好习惯。

是否办结为已办结。

邯郸水污染事件(水污染的代表事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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